跳至主內容區

花蓮縣瑞穗鄉瑞美國民小學

:::
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.
:::

主內容區域

總務 李志源 - 其他 | 2026-06-04 | 點閱數: 198
  • 續住申請

為辦理115學年度教職員宿舍續住申請事宜,請有續住需求之教職員留意下列事項:

    1. 申請時間:自115615日(星期一)起至626日(星期五)止,每日上午08:00至下午15:40止(上班時間)。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或郵寄至本校總務處,逾期不予受理,視同放棄續住資格
    2. 申請表格:請參閱下方附件內容,自行下載並列印申請表。
    3. 續住名單公告:本校將於115630日(星期二)16:00前,公告續住名單於學校網站,請申請人自行上網查閱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  4. 其他事項: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須知請詳閱申請表內容,以確保權益。
  • 退宿教職員請依下列規定辦理
    1. 退宿辦理時間:115721日至729日止,限上班日辦理,辦理退宿者請提前和總務約定時間,依指定時間完成退宿手續。
    2. 點交與保證金退還:退宿時,須由本校宿舍管理人與住宿者共同完成宿舍設備點交。保證金將統一於8月份退還,請檢附以下資料:

(1) 保證金退款帳戶影本(非農會帳戶者,由保證金內扣除轉帳手續費)

(2) 原保證金繳費收據(瑞美國小開立之收據,粉色)

請務必於退宿時一併繳交上述資料,以利保證金退款作業。

    1. 房間內各項設施如有因人為或過失造成之損壞,住宿者應負責修繕賠償責任。如退宿當日未處理相關損壞事項,將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(包含借用設備,如:地板、衛浴設備、馬桶、冰箱、洗衣機、冷氣等項目);若陽台有鳥禽糞便等污穢物,請於退宿前協助清理並恢復原狀。
  • 如有更正以最新公告為準,如需進一步協助,請聯繫本校總務處。
  • 1-2-2宿舍續住申請書.doc
    1) 1-2-2宿舍續住申請書.doc
  • 1-2-2宿舍續住申請書.pdf
    2) 1-2-2宿舍續住申請書.pdf

頁尾區域